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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验收精装房发现门少半截 进卫生间检查后当场愣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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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10-29 00:00:0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业主验收精装房发现门少半截 进卫生间检查后当场愣住

10月24日,山东一业主购买精装房,收房时发现房门少了半截,进卫生间一看当场愣住……[本文来自:www.seo-6.com]



[本文来自:www.seo-6.com]



前几天,山东青岛某精装房在验收的时候,出现了不少问题:一位业主发现房门少了一截,还有部分业主发现水龙头一打开,天花板就漏水,房门一抠就会掉。

“精装房就是坑“,在国内买房市场,这似乎已经成为了不少人的共识,从表面上看,精装房的好处有很多,可以直接入住,不用熬夜思考房子该如何规划装修,也可以避免装修带来的噪音问题,装修费用可以囊括到房贷里边,经济压力相对也比较小。

但在实际的生活中,精装房远没有开发商宣传的那么精致,质量问题一大堆,使得不少业主刚买了房子还没有入住,就需要维权了。

《中国消费者报》曾经报道过这样一个案例:哈尔滨的宋先生花570多万全款购买了某知名房地产开发商的精装房,面积为200平米,开发商一再向他保证,实际房屋的装修样式、用的材料和样板房是一样的,结果交房的时候宋先生傻眼了:卫生间的门大于门框导致无法关门,墙壁和吊顶多处开裂,卧室的地板一踩,缝隙里就会冒出灰,光是双方签字确认的问题就有一百多处。              



按照我国《合同法》148条的规定,若是标的物的质量不符合要求,导致无法实现合同目的,买房可以拒绝接受标的物或者是解除合同,由此产生的风险由卖家来承担,以房屋买卖来说,若是交付的房子质量没有通过验收,无法让买房者安心居住的话,他们就可以解除买房合同。

但是在操作中,精装房会面临这样一个问题:装修材料类型过多,产品更新换代的速度又很快,所以精装房到底装修到什么程度才算合格,难以有统一的标准。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对此进行了初步规定:若是没有特别说明的,样板房就是精装房的交付标准,但做了说明的除外,于是一些有“头脑“的开发商,就会在样板房中标明:“仅供参考,不是实际交付标准“,这样就不涉及到虚假宣传了,但部分开发商没有把这个说明标注在显眼的地方,购房者没有看到,就只能吃哑巴亏了。

其实就算交付的房屋看起来和样板房一样,也有可能存在着猫腻:很多装修材料外表相似,但是型号不同,价格、质量千差万别,购房者没有条件和样板房一一对应。              



同时现在很多商品房采用的是预售的模式,今年看房,可能两三年后才能够交付房屋,时间隔得太久了,压根就忘记样板房什么样了,也没有拍照拍视频留证据,导致自己无法维权。

有的业主发现房子出现了问题,到法院起诉,但是起诉要走流程,立案、排期、开庭、一审、二审、执行,拖个三五年都是有可能的,个人的精力有限,压根就无法和财大气粗的开发商对抗,有的法院出于保护本地营商环境的考虑,房子有重大瑕疵的时候才会支持购房者的诉讼请求,这也加大了购房者的维权难度。

那该如何规避风险呢?在看房的时候,就应该多关注下样板房的细节,看看他们是否说明样板房仅供参考,还要拍照拍视频留证据,和销售人员的聊天记录也应该保存好,在收房的时候,要看精装修合同,看看材料的规格、品牌是否和合同上写的一致,若是对产品材质及工艺质量存在疑问,应该及时向开发商提出,若是双方无法达成一致的话,可以向市场监督管理局投诉。

若是没有足够多的专业知识,接房的时候可以请一个专业的验收团队,看看房子是否存在细节上的问题,虽然这可能会花一些钱,但若是能够及时发现问题的话,就可以省下更多的钱,也不用耗费心力去维权,其实还是比较划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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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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