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尼龙长袜如何诞生的?它曾是上流社会身份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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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8-12 00:00:0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尼龙长袜的诞生,让广大平民阶级的女性有资格追逐美丽。与之相称,过去一个世纪的文学领域里,长袜也从上流社会的身份标识逐渐转变为身份平等的象征。



尼龙长袜的诞生,让广大平民阶级的女性有资格追逐美丽。与之相称,过去一个世纪的文学领域里,长袜也从上流社会的身份标识逐渐转变为身份平等的象征。

近代文学史上,长袜曾是凸显人物阶级属性乃至理想抱负的一个注脚。时间推移到20世纪,随着“尼龙袜革命”席卷世界,作家们对这类衣着的精彩描述更引人遐想了。

1956年出版的《纳尼亚传奇》系列之大结局——《最后的战役》中,C·S·刘易斯的一句话出卖了所有少女:“哦,苏珊。除了尼龙、唇膏和请柬,现在她对什么都不感兴趣。”在物欲的诱惑下,苏珊迷失了方向,她似乎注定要失败,因为腿上的长袜而饱受轻蔑。

2014年是杜邦公司首次量产尼龙袜75周年。虽然刘易斯对尼龙袜心怀守旧者的偏见,但多数人承认,尼龙袜的积极意义远大于消极作用,它(以及后来的紧身裤)意味着女性腿部的“民主化”。而尼龙袜诞生前,奇货可居的丝绸长袜一直是少数人的宠儿。

作为例证,出版于1922年的《尤利西斯》,借列奥波德·布鲁姆之口说了许多,“格蒂和她的长袜,偌伊和她的吊带袜,商店里陈列的‘闪亮的平板丝袜’,莫莉·布卢姆的‘缎纹光亮棉布丝袜’……”(缎纹光亮棉布是一种模仿丝绸效果的面料)。而在同为1922年出版的犯罪小说《红屋之谜》中,作者米尔恩将尼龙贬低为劣质丝绸,主人公之一去为姐姐买丝绸长袜,在服饰店里转晕了头,“我该怎么确定买到的是真丝而非低档仿制品?”



在回忆录《欢笑的躯体》中,尼娜·哈梅特在一战前的巴黎穿的是颜色鲜明的长袜,其中一些有着棋盘那样的方格,“看上去很是放荡不羁”。哈梅特不时对商家长吁短叹,说自己买不起丝绸长袜。卖袜子的人则宣称,丝绸长袜是“一种投资”,花多少钱也不为过。

“艺术丝绸”(Art silk)一词在那个时代的作品中时常出现。不明就里的读者往往以为,它们是特别贵或特别好看的那种,装点有设计精美的图案。但实际上,这里的“art”是“artificial”(人造)的简写,读一读罗斯·麦考利于1926年出版的《克鲁火车》就明白了——一个不在乎旁人说道的少妇心想:“丝绸长袜不便宜,用少得多的钱,你可以买到人造丝绸或棉线长袜。为什么不呢?这些更便宜的织物不是同样可以穿在腿上吗?”

在阿加莎·克里斯蒂的《帕克派恩探案集》中,一个处于下层阶级的年轻打字员,“总是涂唇膏、穿丝绸长袜并且留卷发”,为的是让自己沾一点上流社会的光。在《魔手》里,一个漂亮的姑娘在农村也打扮得花枝招展,她的哥哥觉得这很不入乡随俗,“为了不显得特立独行,她应该穿旧式的厚长袜,不要丝绸的。”

玛丽·麦卡锡的《群体》于上世纪60年代面世,但故事主线发生在30年代。书中,一个医生建议其女性客户“穿黑色薄绸内衣、黑色丝绸长袜、喷便宜香水”,称这样可以让夫妻生活更富于情趣。然而,这个建议没有奏效,女人的丈夫只是一味抱怨她花钱如流水,还说,这副装束只会让她看起来更下贱、更放荡,丝毫不显得高档。



物资紧缺的二战期间,哪种长袜都很难弄到,结果出现了以下两种情况:女人们在各自的腿上“化妆”(参见斯特拉·吉本的《韦斯特伍德》),用颜料描出长袜缝合线的样子充数;另外,美国大兵有权弄到尼龙长袜,经常用它勾引欧洲女孩。在罗杰·巴克斯的恐怖小说《谋杀计划》里,一个年轻女性这样说起新交的男朋友:“是他给我这些尼龙长袜的。”

战争结束后一段时间,尼龙的产量仍然受到限制,尼龙长袜也成了定额供应品。又经过一代人的努力,长袜的阶级属性更加淡薄,尼龙袜不仅人见人爱,也人人都买得起,还比较耐用。相应地,文学作品中有关长袜的文字变得趋向中立,少了品头论足的意味。格拉迪斯·米歇尔1955年出版的犯罪小说《华生的选择》中,一具尸体穿着尼龙长袜,满身泥污,衣着多处撕裂。芭芭拉·皮姆的女主角在上世纪50年代仍然习惯漂洗长袜。而在斯特拉·吉本1967年的《星光异动》里,“毛线长袜和尼龙长袜”在布料店里和平共处。



1968年前后,简·加斯克尔创作了一部欢快、迷人的作品:《黑色长袜都漂亮》,后来由苏珊·乔治拍成电影(中文译名《一代滚王》)。彼时,适逢紧身裤开始走进千家万户。此前,这类服饰就已存在,但其主人多是职业演员。在诺埃尔·斯特里菲尔德1936年的《芭蕾舞鞋》里,保莱恩·弗素和佩特罗瓦·弗素都穿着紧身裤,扮演《仲夏夜之梦》里的仙女。当然,就此持反对意见者亦为数不少,其观点是:“我们可以让她们穿着蜂巢状长袜上台。”



将人造弹性材料做成每日可穿的紧身衣裤,是尼龙发明后的又一大突破,而且,它比尼龙长袜更容易为大众接受。事实上,很多作家用“长袜”这个词时,实际指代的对象是紧身裤。“Hose”(长筒袜)只是古时对长袜的文雅称法,我想,今天的年轻作家(特别是男性)有必要懂得这个典故,因为他们往往搞不清其中的区别——埃莫·道勒斯2011年的长篇《礼仪的原则》,提到一个上世纪30年代的女人“脱下长筒袜,走进卫生间”,这是不正确的。

在最近的回忆录中,里维夫·艾伯丁以自嘲的口吻回忆起1977年的经历:“正准备上舞台,我低头一瞧,发现长袜上冒出了一个裂口,一直从膝盖处延伸到大腿……一位管理员看到这番窘境,冲过来帮我用黑色厚胶布补上那个裂口,看起来还挺酷。”

在可预期的未来,长袜依然不会消失,而且依然传递着女性的魅力。只不过,它们不会再像从前那样,在现实和文学世界中都被打上鲜明的阶级烙印了。



(责任编辑: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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