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捷导航

司机回应被前车扔满窗奶茶

[复制链接]
查看: 428|回复: 0

8万

主题

8万

帖子

26万

积分

论坛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260116
发表于 2020-10-20 00:00:0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近日一则司机回应被前车扔满窗奶茶的报道引起了大家的关注,这个司机被其他一辆车给扔满奶茶,这让当时这个司机的窗是完全看不到的,还好没有引起了伤害,那么接下来大家就随小编一起了解看看~









司机回应被前车扔满窗奶茶



今天傍晚,一段车辆行驶中前挡风玻璃被泼奶茶的视频在网上热传。随后,有网友贴出了泼茶司机的道歉信,称事发是因为两车并线时发生了不愉快,自己一时冲动做出了这样的行为。



视频来自被泼车辆的行车记录仪。视频显示,今早8时53分,视频车正在安定路上向北行驶。在经过北土城路口时,突然从右后方斜插进一辆黑色大众轿车,这辆车插到视频车前方后,突然踩下了刹车,视频车也随即急停,按了两声喇叭表示不满。



随后,黑色大众车在行驶中两次在视频车前方急停,还有一次试图将视频车别停。在持续了二十多秒后,当视频车行驶到黑色大众车右侧时,前挡风玻璃上突然出现了一片浅棕色的液体,前方的视线完全被遮蔽。等视频车司机打开雨刷将玻璃清理干净时,黑色大众车已经扬长而去了。



下午,视频车司机将这段行车记录仪拍下的视频发布在了网上,引起了网友们的争议。有人称,这辆黑色大众车已经不是第一次在路上开斗气车了。



也有网友表示,泼奶茶的行为完全遮挡了视频车司机的视线,如果此时发生剐蹭、碰撞等事故,甚至有可能危及他人的生命。



无论两人路上发生了什么、无论谁对谁错,用这种方式在马路上发泄不满,都是对他人生命的不负责。



事情发酵后,晚上6时许,有网友贴出一张自称是黑色大众车主手写的道歉信,称早上的事儿是因为两车并线时发生了不愉快,自己一时冲动,将饮料泼到对方的车辆上的。司机在道歉的同时也表示,愿为此行为造成的所有损失进行赔偿,并接受相关部门的处罚。记者试图和发帖的网友沟通,截止发稿时,对方尚未回应。



网友也纷纷议论,对该车主表示谴责。









扩展消息:



乘客酒后跳车受重伤,司机被控犯罪



两名男子在饮酒后半夜打车,因为车费问题和的士司机发生争执。不料,在车辆行驶途中,其中一男子竟然从后座车窗直接跳车,结果摔成重伤二级。



责任应由谁来承担?



检方认为,司机构成犯罪,指控司机构成过失致人重伤罪。



法院会如何认定?



记者获悉,本案经广州市白云区法院审理后,一审判决司机无罪。检方不服,提起抗诉。广州中院二审后维持司机无罪判决。



基本案情:醉酒打车后跳车摔伤



2016年7月20日2时28分,在越秀区沿江东路刚刚喝完酒的邓某和朋友陈某,上了一部出租车,目的地在白云区江夏牌坊。



到达后,出租车司机李某提出全程车资为51元。但邓某、陈某二人却表示车资太高了,认为平时打车过来最多十几元,而且司机并没有将两人搭载到江夏牌坊,于是拒绝支付车资并下车要离开。收不到车资的司机李某立即下车阻拦两人,并拨打“110”报警。



在三人等待警察到来的过程中,司机李某表示已将二人载到江夏牌坊,但醉酒的邓某和陈某却表示此处并非江夏牌坊,而且司机兜了路,要到目的地后才给钱,并强行坐上出租车后座。李某表示:“送你回始发地不要钱”。



车辆在途经广云路与黄石东路交界口时,邓某突然要求下车并拉开其座位旁的右后方车门,被陈某阻止,李某遂锁上车门总控装置后继续行驶。



其后,李某继续驾车通过黄石东路交通岗驶入云城西路,邓某再次要求下车,李某没有理睬继续行驶。



当车辆行驶临近至前面一个交通灯时,邓某突然从车右后门打开的车窗处跳出车外,陈某发现后要求李某停车。李某驾车继续行驶几百米后,停下让陈某下车,后驾车离开。



经鉴定,邓某跳车后导致的损伤程度属重伤二级。次日,李某接到交警部门通知后自行到案接受处理。



对此,白云区人民检察院指控认为,司机李某的行为应以过失致人重伤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提请人民法院依法判处。



李某说:“我并不知道邓某跳车了,是另一名乘客告诉我才知道,知道后没有马上停车处理是因为怕停车后,两名乘客一起打我,于是便行驶一段路后停车。他们态度很恶劣,还喝了酒,我怕他们打我……”



法院裁判:司机无罪



白云法院经审理认为,根据现有证据证实本案系因被害人邓某拒绝支付车资引起的,邓某的损伤亦是其自行从车后座车窗跳出所致,无证据证实被告人李某有危险驾驶或违反交通法规的行为。



被告人李某主观上不具有过失,客观上没有实施直接致被害人受伤的行为,其驾车行为与邓某的损伤结果之间不存在刑法上的因果关系,公诉机关指控李某犯过失致人重伤罪不成立,故判决被告人李某无罪。



一审判决后,检察院认为李某主观上具有过失,且拒不停车的行为与被害人重伤的结果之间具有刑法上的因果关系,对本案提起抗诉。



广州中院认为,被告人李某在主观上不具有过失,其客观上也没有实施直接致被害人受伤的行为,邓某的损伤系其自行从乘坐车辆的后座车窗跳出所致,李某拒不停车的行为与被害人邓某的损伤结果之间不存在法律上的因果关系。故原审判决认定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适用法律准确,审判程序合法。抗诉机关提出的抗诉理由据理不足,法院不予采纳。



故裁定驳回抗诉,维持原判。





(责任编辑:网络)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精彩推荐

让创业更简单

  • 反馈建议:XXXXXXXX
  • 客服电话:暂时没有
  • 工作时间:周一到周五9点~22点

云服务支持

黑客联盟,快速搜索

关注我们

Copyright 黑客论坛  Powered by©  技术支持: